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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6518 · 2017-1-6 14:11 · 来源:武汉大学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的表演专业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表演专业初(复)试准考证、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中上传照片相同)。用联考成绩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省联考成绩单。

1.初试,满分100分。

(1)朗诵(自选诗歌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时间限在2分钟内);

(3)形体展示(形式不限,时间限在2分钟内)。

2.复试,满分100分。

(1)台词(自选除诗歌以外的其他文学体裁,如:散文、故事、小说片段、戏剧人物独白等,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2)表演(命题表演),满分25分;

(3)声乐(清唱歌曲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4)形体(形体片段、基本功测试,时间限在3分钟内),满分25分。

说明:考试时,所有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得化妆,不得穿裙装。

(六)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的考生中,按照其专业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5.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83号文收取,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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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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