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 目 介 绍 •
《跟岩松学评述》是我们结合《新闻周刊》的观点,推出的一档帮助大家学习评述的新栏目,是为了锻炼和提高大家对新闻事件的多角度分析以及语言文字的组织能力。
• 事 件 回 顾 •
在安徽铜陵陈瑶湖镇中心学校一次课堂上,两位学生因为一支笔而发生了争执,就在任课老师安员老师前来控制课堂秩序时,男生打了安员老师一拳。而之后,男生家长因此不依不饶、大闹学校,要求安员老师道歉,承担男生的检查费用。尽管校方跟警方都认定周安员老师做法没有问题,但学生家长并不认同并以网上造谣、摸黑安员老师来进行威胁。6月28日周安员的岳母为了息事宁人,支付了孩子的身体检查费用。但此后四天,周安员的精神状态始终处在焦躁不安之中。最终,7月3日,周安员老师他不甘以往的努力被一笔抹煞,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山东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屡获县市省多项荣誉,也能得到多数学生爱戴,但在中考前夕,因为两名学生逃课,杨守梅用书本抽打二人造成轻微伤,最终却被教体局一棍子打死。五莲教体局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扣发一年奖励绩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但杨守梅老师所带的班级中考全县第一;前十名占了四名;全班没考上高中的只有这两名逃课的学生,却被保送到全县最好的高中。
• 岩 松 说 •
老师对学生有没有惩戒的权力,你如果要是问老一辈的人,回答一定是当然了,必须的,严师出高徒。但如果你问现在的老师,回答一定是否定的,哪敢啊!像新闻中的安徽铜陵的安员老师投江自尽,责成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被处罚、解聘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导致了很多人产生疑问,老师该不该管学生,该怎么管?7月9号教育部负责人对外解读称,将抓紧修订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从法律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而这这意味着什么?
对于安徽铜陵自杀老师所在的学校,真是应该认真地反省,在警方都已经明确了老师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为什么依然坚持要和稀泥,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而最后演变成了更大的事儿,而且是大的悲剧。而山东日照五莲教体局,是不是也该思考,这样处理合适吗?但是即便学校会真诚地进行反思,社会也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惩戒权边界在哪里?如何不是不用,也不是滥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清楚并接受?
面对教育部说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给予老师合理合法的教育惩戒权,很多人简单的理解,是不是老师以后就可以打学生了,当然不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定是禁止的。只是长期以来我们一提教师的惩戒权,就会想到拳打脚踢,就会想到戒尺打手心儿,其实这都是过去时了,惩戒权在不体罚也不变相体罚的基础上 ,会有哪些方式呢?
一.老师“惩戒”太“难”
三四十年前,很多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都直白地告诉老师,我孩子交给你了,要打要骂由你,这是当时的观念。但是现在的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他的观念已经发生变化了,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很多人有清晰地认知,对学生不能够进行体罚,再加上舆论的导向、家庭的关注无意当中给老师增加了很多的精神压力,导致一些老师已经不敢管学生了。同时法律上没有给学生的这种教学的惩戒权有一个清晰的界定,那么这样一来,惩戒本身就变成一个虚的,而体罚范围边界就无限扩大。
二.没有明文规定让“惩戒误入歧途”
而近年来,有的地方追求军事化管理、成绩考核压力大,因此学生迟到、调皮,考试不好,因为没有法律进行明文规定,只有校规进行约束,所以这些原因都能成为部分老师教训学生的理由。打着“惩戒”旗号,以爱为名,对学生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和伤害,实施语言或肢体暴力,这样的教育显然是一场巨大的错误。这已经超出了教育惩戒的范畴,变成一种教育暴力,甚至成为 “校园欺凌”,而这样的体罚和暴力不会带来学生的进步,只会让教育结出恶果。
三.惩戒是为了什么?
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这也意味着惩戒权的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对学生身心的负面影响。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张扬人权的时代,所以我们规定特别是否定性的教育惩戒的规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保护人权,而保护学生的基本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纽约教育局颁布的纪律准则中,惩戒方式就包括去校长办公室吃午饭、参加冲突解决技巧辅导等人性化内容,扰乱课堂的学生被赶出教室后不是去罚站,而是被请到另一间教室进行辅导,严重违纪的学生不是被赶回家,而是会被请到社区辅导站接受免费辅导。
四.体罚与惩戒逐渐“模糊”的界限
是根本原因
其实惩戒和体罚有很明显的区别。惩戒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护的基础上,对事不对人,且要与激励相结合,绝不能超出合理合法的边界。虽然二者都是用一种否定的方式来让学生理解他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但惩戒它是对学生的身心所造成的不利的影响只是暂时性的,是可以恢复的,而体罚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一种不可逆的一种影响,所以全世界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体罚都是采取否定的态度,甚至通过立法来禁止体罚。
陶行知曾经说过一句话,就在立足点平等,在出头处自由。就好比我们一片森林,我们不能从顶上去裁剪,但是底线我们要相同的,惩戒主要保障这个底线,我们现在要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把这个边界划得更清晰,必须界定清楚教师对学生的霸凌,学生对学生的霸凌,跟教师对学生行使惩戒权之间的边界。
四.教师“惩戒”如何不难?
相应的法律支持
由于我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对于教育惩戒权都没有明确规定,例如老师有哪一些惩戒权,遇到什么情况老师可以惩戒,惩戒的方案和边界,怎么样进行确定等等,只有校规撑腰,没有法律支持,教师行使惩戒权难免底气不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意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范围、程度和形式。
多进行踩点实验
像半年前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听证会,讨论学校当时即将出台的惩戒制度。将教师、学生、家长、心理专家、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和校方一起来探究一下,在教育教学过程当中,有哪些权利是我们可以行使的,并且通过这样的听证会来不断修正和完善。这样的一些成功的案例,能够广泛听取民意,形成广泛共识,从而帮助惩戒权最高立法,因为惩戒权的裁量权最终还是会回到学校和每位老师手中。
培养教师的“罚艺术”
教师在惩戒学生的过程当中,教师有他的裁量权,而且教师惩戒学生的时候,是一门艺术。一个年轻教师惩戒学生跟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惩戒学生,这个情况决然不同,而在其中最主要的区别还是让孩子产生一种规则警戒的心理,形成了自己的规则意识,只有“戒”留在学生心中了,才能从根源上来减少“惩”的次数。
• 话 题 总 结 •
生活中很多事儿的确常常矫枉过正。在传统教育中,师道尊严,先生的地位很高,而且大家信奉严师出高徒,孩子交给先生和老师,打骂随便。但近几十年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体罚和变相体罚,越来越不被人接受,但一不注意,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学生怎么浑和过分 ,一些老师都不敢管,再加上有很多蛮横的家长,老师快成了弱者,其实这样的局面,最终的受害者反而是该被教育的孩子,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思考和界定教育的惩戒权限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这是救救孩子在新时代的新命题。
整理/排版:李宗威 转载请授权 中国播音主持艺术网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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