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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1757 · 2016-1-13 18:49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各新闻单位:
  自2014年7月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顺利完成了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但也出现了个别新闻单位填报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新闻记者证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新闻记者证核发工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核验组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中央在京新闻单位(以下简称中央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闻单位和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
  三、核验范围
  2014年7月以来核发的第五版新闻记者证,2016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不参加2015年度核验。
  四、核验重点
  1.是否存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广告公司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新闻单位以外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为新闻单位中的党务、行政、广告、发行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3.是否存在未注销离岗、离职、离退休人员的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为有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5.是否存在新闻记者证丢失后,未及时注销并刊登作废声明的情况;
  6.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签订并遵守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7.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本年度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8.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记者是否存在持本部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五、核验要求
  接到本通知后,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各新闻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立即安排年度核验工作,精心组织部署,严格审查报告材料,专项督查重点新闻单位。各新闻单位要严格落实年度核验要求,通过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进一步完善新闻记者管理制度,规范新闻采编行为。
  1.各新闻单位要成立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由本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人事、党委、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小组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清查工作。
  2.各新闻单位工作小组要仔细对照核验重点及新闻记者证发放要求,清理清查本单位所有持新闻记者证人员,逐个审核持证人员条件,形成通过年度核验和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名单,如实填报《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表》(详见附件,可从中国记者网首页公告栏下载),及时收回并申请注销不予通过年度核验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3.各新闻单位工作小组完成清查后,要将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媒体的显著位置上进行公示,并公布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中央新闻单位公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3138953,地方新闻单位公布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报刊出版单位须在本报刊上公示1次,其他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首页公示10天。
  4.各新闻单位在年度核验中发现新闻记者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并按照《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要求,依程序填报《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表》。
  六、核验程序
  1.各新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并向主管单位报送年度核验材料:本单位开展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自查报告、《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表》、公示材料(本单位刊登公示的报纸、期刊或者网页截图)。
  2.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将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的年度核验材料,分别报送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和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参加年度核验。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和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年度核验材料后,根据审核结果,按照持有新闻记者证人员数量1∶1的比例将2015年度核验标签免费发放到各新闻单位。
  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要按照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求,由负责人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参加年度核验并免费领取2015年度核验标签。
  4.各新闻单位和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领取2015年度核验标签后,自行在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页粘贴标签,完成年度核验。标签出现破损的,凭破损标签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免费更换。
  七、违规处理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清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纯洁新闻记者队伍。
  1.各新闻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由各新闻单位自行纠正,情节轻微的应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作出处罚并及时上报,同时完善制度,避免再出现违规问题。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各主管单位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建立违规备案档案。
  2.对各新闻单位在自查后被主管单位和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主管单位应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新闻记者证2015年度核验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5年12月11日

延伸阅读:关于新闻记者证的小知识


一、什么样的记者证是有效的?

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签印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标签和本新闻机构(或者主办单位)钢印方为有效。


二、新闻记者证多久换发、核验一次?

新闻记者证每五年统一换发一次。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一般每年1月开始,3月15日前结束。


三、现行的记者证什么样?

至今,记者证已经有了五版。

第四版采用于2009年。广电新闻单位所有采编人员与通讯社、报刊社一样,统一申领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记者证。

2014年换发的第五版新闻记者证采用了最高规格的防伪技术,只要用智能手机扫一扫,就能够辨别真伪。


四、记者证破损或丢失该怎么处理?

新闻记者证因污损、残破等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由新闻机构持原证到发证机关更换新证,原新闻记者证编号保留使用。

新闻记者证遗失后,持证人须立即向新闻机构报告,新闻机构须立即办理注销手续,并在中央或者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

需要重新补办新闻记者证的,可在刊登公告一周后到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新闻记者证编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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