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都市报道 )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一位记者去鹿邑县法院咨询案件进展,没想到竟遭遇工作人员粗暴对待,工作人员一句“你以为是中央级的”的讽刺则更让人吃惊。昨日下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此事称,已责成鹿邑县法院“正确面对媒体监督,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图片来源: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中院认为这是没能正确面对媒体监督,可谓切中要害。记者当然是不分级别的,别说记者,普通老百姓一样具有监督的权利,都受法律的保护,一样都应该得到尊重。以身份来论,分三六九等,看来头看脸色行事,看菜下饭,本身就是衙门作风、权力意识在作怪。至于殴打记者,已经触犯法律,身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不能连这点底线都守不住。
(图片来源:都市报道 )
一件事情受关注的程度是由事情本身决定的,传统意义上的大报记者洪钟大吕、一言九鼎,所谓的小报记者、地方媒体一样可以做出有全国影响力的报道,推动事件的解决。
而到了互联网时代,不但级别的概念不存在,记者的边界也越来越模糊。社交媒体的发达让表达的渠道也多元化,门槛越来越低,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也让传播变得非常方便。级别越高的新闻媒体因为其传播受众广,受关注程度高;另一方面,级别越高也就意味着说情的可能性越低,地方政府当然会更忌惮一些。但一个普通人的曝光,经过转发、转载,一样可以形成舆论热点,所谓级别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相比于前者的中流一击,后者经过时间的发酵,并伴随着地方从一开始不重视,到后来的匆忙应对,可能影响更恶劣一些,更被动一些。这并不是应对舆论关注的明智做法。就拿这次事情来说,原本只是执法上存在的问题,结果一番举动,几句过激的话让事情朝着更恶劣的方向发展,给当地法院的形象造成了破坏。哪怕以当地法院的视角来看,这也不是帮忙,而是在帮倒忙。
这种情况下,还固守着传统思维,捧着级别的老黄历,就有点跟不上环境的变化了。觉得人家人微言轻就不加重视,结果闹出了更大风波,觉得人家级别不够,拿自己没办法,结果导致上级部门的介入。这其实反映出一些地方基层组织面对新的舆论环境的不适应。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年代,同时也是公民监督的权利得以加强的时代,不但防记者的思维不该有,也要重视个体的诉求。个体的诉求处理不好,也会上升为公众的诉求,社会的诉求。
更要看到,舆论监督的约束力并不来自于媒体本身,而是来自于社会关注形成的压力。不管什么级别的媒体,它们要代表的都是群众的利益,媒体的监督也是群众监督权的体现方式,媒体的采访本质上是对群众的利益的关注。人民当然有表达自己诉求的权利,也有监督各个部门的权利。排斥群众的监督也是对群众权利的漠视。
所以,最好的应对办法仍然是直面问题,积极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延伸关注
光明网:记者挨打,能否解决一个“笔误”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又有记者挨打了。日前,据媒体报道,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翟某在鹿邑县法院采访过程中,遭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殴打,抢夺并摔坏摄像机。鹿邑县法院上级部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已责成涉事法院“迅速查明情况”,同时,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记者挨打,时至今日已经成为有些观感疲劳的话题。如果说这则新闻有什么“新颖”的话,大概在于打人者无意间说出的几句话,“俺领导让夺的”“你当个记者厉害啥呀”“你以为是中央级的”……不经意说出了几句只可意会的潜规则,让这则新闻有了耳目一新之感。
拳脚相加是一场剑拔弩张的“较量”,在今天依法治国已成常识的背景下,相信没有单位会把暴力解决作为优选方案。根据常理,必然是记者的采访,逼近了涉事单位的底线,才导致对方突破底线的回应。以为采访记者握住了“重大问题”的线索,所以才会报以老拳。
然而,事情的起因却简单得不可思议。2014年,一位老太太被狗咬了,起诉养狗者,法院作出赔偿判决。而养狗者去法院反应的诉求更加简单,仅仅是因为书面判决的赔偿数额是32000多元,与网络版本17000多元不一致。
这个近乎可以用“笔误”来解释、只需数分钟即可解决的问题,却让当事人耗费了三年时间。据其自述,他求助了多个部门没有结果,只好请记者帮忙。记者探访,也被种种推诿。在与法院约定“周一见”之后,却让对方祭出足以“抢下头条”的应对方案——“拳脚相见”。
记者挨打令人不忿,但更应该关注的是,何以一场如此简单的案件,却耗费了当事人和社会的这么多资源?即便这个案件有更复杂的“背景”,但其争议之处也只有15000元。15000元,成了四两拨千斤的支点,撬动了当事人三年的奔波,记者的实地采访,法院的重重应对,社会的密集关注,上级的介入调查……何以至此?
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说的就是一起小案件产生大影响,这引发了众多反思。其中角色马市长的一句台词令人印象深刻:事情的解决不是我们努力的结果,而是靠一场意外事故画上了句号。
记者被打,大概也是一场意外,能否为这个“笔误”画上句号,仍待观察。但无论如何,这则事故足以产生与电影类似的启示:在有些地方,司法土壤仍不够深厚,民众的救济渠道存在着暗角,基本的司法程序或可以得到保证,但其中倘若出现非常规的问题,就缺乏应变的机制与弹性,而官僚主义作风和基层各单位结成的稳固利益格局,便成了催化剂。
因此,原本一起小案件,却可以一路演变成大事件,法制环境不健全,又必须为微不足道的案件买单,哪怕代价巨大。简单的民事案件,也可以让当事人在与基层单位的你来我往中穷尽精力。最后,在一场激发出舆论巨响的事件中结束,一地狼藉,两败俱伤。
在新闻的最后,记者采访到了鹿邑县法院政治处的孙主任,他说:“可能是法院的错误,发网的时候没有严格把关,当时这个草稿可能写的有失误。”
错误轻飘,更感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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