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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加强主持人管理,或将规范台上台下及网络言论

2392 · 2017-7-28 15:08 · 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传媒圈

总局高度重视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的管理问题。田进同志在6月28日召开的加强电视台节目制作播出管理专题会议上强调:


在电视节目中出镜发声的人员,应当是品行端正、德艺双馨的人员,在节目制作上更要注重通过主持人、嘉宾和所有参与人员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正向趣味的引领作用,引导观众树立高尚的审美情趣。


我们理解,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既是电台、电视台的“门面”,也是舆论导向和价值引导的代言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的形象素质、言行举止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传达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传播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大众舆论导向的重要作用。


当前,主持人和嘉宾队伍整体向好,主流较为规范,为我国广电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但不可否认,仍有一些主持人、嘉宾为博出位抢抓眼球,不惜越过职业底线,造成“道德失守”“职责失守”,在社会引起不良影响。面对频频冒头的失范现象,不能仅靠从业者自身的觉悟,还需要媒体和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


主持人从业素质有待提升


近几年,广电主持人队伍良莠不齐,发展后劲不足,失德失范现象频出,严重影响了我国广电媒体形象和舆论引导效果。


一是漠视职业精神,心浮气躁言语出位。一些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经常抛出过激言论,将自己打造成“话题主持人”“毒舌主持人”,肆意无度调侃,语言使用失范粗俗,观点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作为公众人物,主持人在台下的言论也缺乏规范。如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发言评论,缺少导向意识,常有毫无责任感的不当言论见诸网络,一经社会舆论放大,社会影响恶劣。


三是缺乏同理心,缺少人情味。主持一档节目应倾注心血,做有温度有态度的节目,而不是流于形式,自高自大。有些主持人对节目嘉宾挖苦讽刺,将自己置于道德高位,以鲜明的主观色彩臆断他人言行,进行道德绑架。


四是台风不正,形象举止有失风范。一些主持人无视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衣着服饰追求另类出奇,声屏形象媚俗,不严肃不规范,举止大胆漠视节目定位和观众感受。


五是基本功底有待提升,知识储备不足。尤其是一些基层台主持人,控场能力有待加强,各领域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在镜头面前多有尴尬难以出彩。


嘉宾言行缺少规范  与主持人界限模糊


嘉宾是一档节目的重要组成,对节目起到释疑解惑、画龙点睛的作用,一些专业嘉宾、公众人物对传播专业知识、传递正确价值观、彰显媒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但嘉宾不隶属台内管理,较为自由松散,某些嘉宾经常大放厥词成为节目隐患。


一是嘉宾言行举止失范。前段时间某档知名节目在录制中,嘉宾醉酒爆粗,导致矛盾升级录制一度中断,在社会引起严重不良影响。


二是嘉宾在节目中信马由缰、主客不分。主持人和嘉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角色,分工也必然不同。但很多嘉宾却充当起主持人的角色,主导节目走向,言行举止较为自我,与媒体形象和定位不符。


三是一些嘉宾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介,以栏目或主持人名义与受众互动,其网络言行缺少规范,极易引起公关危机和信任危机。


四是嘉宾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嘉宾一味追求娱乐性,不惜卖弄低俗、恶俗,影响行业风气。


广电媒体对主持人和嘉宾的管理有待加强


当前电台电视台主持人和嘉宾暴露出诸多问题,与媒体的管理失位不无关系,这将严重影响媒体公信力影响力,制约舆论引导作用的发挥。


一是广电媒体漠视主持人持证上岗的行业规范。某些台仍在任用未考取从业资格证的主持人,对未持证上岗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这种现象在市、县级播出机构更为明显。


二是对嘉宾的管理未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制度。部分播出机构缺乏对节目嘉宾的严格把关、审核,仍会使用有劣迹的艺人担任节目嘉宾,没有做到“荧屏零污染”。


三是对主持人、嘉宾的培养机制不够完善。个别播出机构欠缺长远的发展规划,未能建立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的主持人和嘉宾梯队。


多管齐下,加强自律,严格管理


主持人和嘉宾作为广播电视台对外传播的窗口,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他们的言行举止、知识功底,不仅关乎节目品牌、媒体品牌,更对提高节目质量,彰显广电媒体及节目的文化品味和价值定位具有重要作用,是广播电视系统公信力的重要体现,他们所承载的社会价值、政治价值,大大超越职业本身,应当把加强主持人和嘉宾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一是主持人、嘉宾自身应着力提升政治修养,加强自我规范,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要有很强的政治性,把政治坚定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责任感作为第一修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媒体公信力。


需要注意的是,主持人和嘉宾在网络媒体、社交媒体的发言评论、转发信息,也要坚持正确导向,注意言行做到中规中矩,以台上的标准要求台下的各种言论行为。要自觉维护自身和媒体形象,以更高的政治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守住道德底线,不做违法违规有损名誉道德的事。加强专业能力学习,在台上做到“宽容而不丧失原则,犀利而不失于武断,尖锐而不刻薄,轻松而非轻薄”,夯实内功做有智慧、有头脑、有情怀的媒体人。


二是媒体机构要承担起主持人和嘉宾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命。督促主持人考取从业资格证,对未持证上岗的主持人进行轮岗,严格考核主持人和嘉宾言谈举止、行为规范,对其台上台下做出统一要求,规范网络言行。


探索择优上岗,适度淘汰的工作机制,不任用失德失范有劣迹的主持人和嘉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对主持人、嘉宾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修、岗位轮换、职业深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拓宽主持人和嘉宾的职业通道。


三是广电管理部门要尽快出台管理政策,将主持人和嘉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广电媒体对主持人嘉宾的管理不足,与顶层政策设定不完善具有较大关系。由于缺少规范性的行业政策,广电媒体缺少管理依据,无法把握管理的方向和尺度。


因此,要进一步对主持人、嘉宾的失范言行做出惩戒规范,对职业精神职业能力做出要求,对台上台下发声发言做出规定,对网络社交媒体的言论做出规定。此外,还要加强网络视听节目中主持人和嘉宾的使用管理规范,尽快与广播电视机构统一标准,统一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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