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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员、主持人、与主播的区别

1865 · 2015-12-1 14:50 · 网络
随着信息传播手段的日新月异,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对电视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为了应对不断迫近的竞争,电视新闻的节目形态近几年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不过,不管如何变化,电视新闻节目都离不开一个重要元素——那些在电视中向大家说话的人,而在这些人中播音员、主持人、主播占据了节目形式上的主导地位,与新闻评论员、专家、现场出镜记者和被采访者共同构成了电视画面中的言语者。 
在电视新闻发达的美国,播音员被称为ANNOUNCER或NEWSCASTER。《当代高级英语辞典》对播音员的解释为:在电视或广播中播读信息和新闻的人。(Someone who reads news or information on the television or radio). 
播音员的职能是将文字信息经过二次加工转换为有声语言,就是把新闻读给受众听。包括继默罗之后第二位被誉为灯塔式人物的克朗凯特(克朗凯特1950年告别美联社加盟CBS),在1952年之前也是传统意义上的ANNOUNCER即播音员。 
主持人在英语中被称为HOST(男主持人)或HOSTESS(女主持人)即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现场的“主人”,介绍嘉宾、引出话题的人。(Someone who introduces the guest on a television or radio or programme)。主持人是在有现场嘉宾或观众的节目中引见嘉宾,调剂话题,控制主题走向和节奏进程的人。比如主持访谈节目《芝加哥早晨》的美国著名脱口秀节目主持人奥普拉•温弗莉以及在《拉里•金直播》中始终穿着吊带裤的拉里•金。他们都是采用录播或直播方式,通过现场或非现场访谈,借由与当事人的问答,让受众得到关于事件的形象而逼真的信息进而了解新闻事件的真相。可见,播音员和主持人的区别是:前者的主要功能是“读”(read—to say the written words in a book ,newspaper ect so that people can hear them),而后者的主要功能是“介绍”(Introduce—to speak at the beginning of a TV or radio programme and say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而主播一词诞生在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随着电视节目制作和电视节目类型的日趋成熟,主播这一称谓逐渐出现在美国的电子媒体当中。当时,美国媒介并没有赋予它确切的含义,只是把电视出镜者中的佼佼者称之为“Anchor man”。 这是一个来自体坛的借用词。在田径接力赛中,跑最后一棒的总是最强最棒的人,这个人就叫“Anchor man”。电子传媒中的“Anchor man”也是这个意思,他们应该是新闻制作流程中最强最棒的,是最后一道关口。不过在美国具有Anchorman头衔的人并不多,他们在节目中握有重权是节目的核心。 
我国的电视新闻节目起步较晚但发展得却相当迅猛。由于中国特定的思想、政治、文化因素,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播音员、主持人、主播从形式到内涵都呈现出与西方不同的样式。从沈力成为新中国电视播音第一人,到赵忠祥在知识竞赛节目中首开主持人的先河,再到如今主播概念的引进,我国电视新闻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过,随之而来的是对播音员、主持人、主播的概念界定产生了不同看法和模糊认识。 
在专业的电视新闻工作者当中哪些人可以被称为播音员?哪些人是主持人?又有哪些人可以被视为主播呢?电视新闻节目发展到今天,各种节目形态经常交叉换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多元化已成为现代新闻节目的标志之一。(叶子著《电视新文学》25页)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形:某位主持人刚刚在访谈节目中和现场嘉宾侃侃而谈,稍后又在滚动新闻中正襟危坐播报资讯。在同一档直播节目中某位新闻主播时而呼叫现场记者,时而和演播室嘉宾指点评论,时而又要播报刚刚收到的消息。他们究竟是播音员还是主持人亦或是主播?为了不使我们的探究陷入困境,也为了不使我们这些学习者和实践者无所适从,我们先暂且把“主要”执行其中一项职能的人冠以该项职能所特有的称号,然后再进行对比。比如:把主要从事新闻播音工作的人称为播音员,把主要从事新闻节目主持的人称为主持人。 
一、传播理念不同、传播形态不同。 
播音员、主持人、主播产生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是在不同的传播理念的影响下相继产生的不同传播形态。作为电视媒介联系受众的纽带,他们虽然共同担负着传播信息、宣传政策法令、普及知识、提供服务、串联节目等任务,但他们属于不同的范畴,是电视媒介根据不同节目表现形态的不同需求而设置的不同的传播方式。 
回顾世界电视发展史, 1928年9月美国开始电视试验,英国广播公司(BBC)抢先于1936年11月2日正式播出,这一天成为世界电视的诞生日。电视新闻播音员和主持人的真正兴起要推迟到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英国广播公司的新闻播音员直到1955年9月4号才首次在屏幕上亮相。(张讴著《世界电视史话》65页) 
在电视诞生的初期,报刊、电影、广播等媒体迅速普及发展,给社会和受众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电视也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极大传播威力的媒体。电视受众就像固定的靶子,完全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接受电视宣传的“攻击”,而且这种“攻击”非常有效,人们不仅被普遍说服而且感受到了传播的“力量”。因此,一种居高临下的传播形态自然形成了。这是早期“播音员”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随着电视的发展,学者们发现:被当成“靶子”的受众其实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传媒的影响是有限的、间接的、和有选择的,远非威力无比,不可抗拒。(刘洁著《电视节目主持人》)于是,一种服务于受众,与受众地位平等,注重交流、沟通,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传播形态,即节目主持人应运而生了。 
主持人节目最早诞生于广播中,1928年荷兰对外广播推出了一档设有主持人的节目《快乐的电台》,主持人勒达兹从一开始就受到听众的喜爱,他一直工作到1969年,被人们誉为“历史最悠久、最富个人独特风格的国际广播节目主持人”。而电视主持人首先诞生在美国的娱乐节目当中,他们被称为Emcee。真正的Host出现在1948年12月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节目《天才展现》中。演播室被布置成家庭会客厅,主持人阿瑟.格弗雷自己以“主人”的身份出现。而斯毕瓦克主持NBC著名新闻专访节目《会见新闻界》是作为电视新闻辩论节目的主持人出现的,他的对面坐着两位政治嘉宾,是地地道道的“Newshost”(新闻节目主持人)。 
1952年电视在美国获得了重要地位,因为此时占全美国35%的家庭拥有了电视机。美国进入到了电视时代,电视观众不仅需要准确快捷的消息,他们更想得到与此相关的新鲜观点和评论。于是,电视新闻节目呼唤那些具有人格魅力、能够影响舆论导向、决定收视率的新闻主播的出现。这年冬天,克朗凯特不再是一般的Announcer(播音员),他被CBS称为“Anchor man”(主播)。 10年之后,CBS打造《克朗凯特晚间新闻》,任命休伊特担任执行制片人,克朗凯特担任主播。 
二、传播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同 
播音员是撰稿者和受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他们要把各种信息客观、准确、规范、严谨的传达出去。主持人是谈话秩序的维护者和引导着,而按照西方业界标准,称得上“电视新闻主播”的人必须能够做到——按照本台传统和个人一贯风格,主持选材、撰写、编辑、编排来自各方记者采集的信息,亲自通过演播室直播,向受众传播逼真事实,并陈述自己的看法。
请注意上文中加黑的“主持”二字。1952年冬天,克朗凯特虽然被CBS称为“Anchor man” (主播)。可是,此时的克朗凯特,没有内容主控权,有的只是声名显赫,在公众心目中更像个权威,所以50年代的克朗凯特并不是现在意义上的新闻主播,而还是实质意义上得的播音员。整整10年之后,CBS打造《克朗凯特晚间新闻》,任命休伊特担任执行制片人,克朗凯特担任主播。这一次,克朗凯特才提出,他必须拥有“Managing editor” (主编)职权,对新闻报道的选题和新闻制作过程具有决策权。自1963年开始,主播克朗凯特,同时是主编克朗凯特。这个巨大变化,让“主播”概念从此有了属于自己的更为准确的含义。即不仅在演播室现场负责组织新闻报道的串联,而且从头至尾要在节目制作流程中起内容主导作用,主播即主编,是栏目内容的最高领袖。 
再请注意上文中的黑体字“陈述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看法,这也是主播区别于播音员、主持人的重要标志,播音员是转述他人的意思,主持人是按照预先的策划调控现场节目,主播除了上述功能之外还可以表达自己的心声,当然这种心声必须符合其所代表的团体的意志。 
克郎凯特以独特的视角和观点报道了越战和“水门事件”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连美国前总统约翰逊都评价说,“如果我失去克朗凯特,我会失去这个国家的民众。” 
(摘自《环球时报》)由此可见,自主评论是新闻主播的重要标志,也是主播的重要功能之一。 
可见“主播”的“主”是对节目的全盘“当家作主”而不是在形式上的“HOST”(主持人)。比如:白岩松在《新闻会客厅》是主持人,在《东方时空》和《新闻周刊》是主播,前者必须调剂嘉宾,由嘉宾复原新闻事件,后者是播报和评论,“主播”就是一人说尽天下事。 
三、传播中的主体意识不同。 
播音员的传播对象是全体受众,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播读编辑的稿件,表达的是稿件所反映的主旨和感情色彩,所以播音员的主体意识是其所代表媒介的“转述者”。原则上播音员因该把自我个性隐藏和融合在节目的个性之中,通常是排斥用第一人称进行播报的。 
在主持人与现场嘉宾真实的交流平台中通常是“一对一”或“一对多”,而虚拟中的交流对象也往往是和话题相关的特定人群。为了达到“有效传播”的目的,主持人更多地采用了人格化的语言形态,因而其主体意识就是真实的“自我”。虽然主持人在本质上依然代表了其所在媒体的意志,但却可以更多地展现个人魅力,与观众构成一种虚拟的平等交流的关系。 
播音员代表媒体,主持人是以媒体和个人的双重身份出现的,而主播的主体意识就是媒体本身。新闻主播是节目的核心和领导者,其个人意志就是节目甚至是媒体本身的意志。尽管这种意志同时反映了其所代表了的阶级、阶层和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但主播本身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对新闻价值的判断也在节目中展露无遗。 
1981年丹.拉瑟接替了克朗凯特的工作正式出任CBS《晚间新闻》的主播。1982年8月17号晚,拉瑟在节目一开始就抨击了里根总统对台湾出售武器和提高税收的政策。里根对他的评论极为不满,7点过2分录像新闻播出时,他直接把电话打进了拉瑟的演播室并和拉瑟讨论了这个问题。几分钟后拉瑟再次出境并向观众报告了里根的态度:“对台湾问题,他不会退却,不会改变这一政策。”美国总统为一条新闻打电话给主播要求其改变观点,开了世界新闻史的先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主播就决定了自己的观点和新闻内容,只有“主播即媒体”才做得到。正因为个人直率大胆的播出风格,2004年因小布什案拉瑟黯然离开了《晚间新闻》。 
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大致完成了播音员、主持人、主播的对比研究,其实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差别等待我们探讨。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播音员、主持人、主播概念的外延部分发生了部分重合,他们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比如:同一个人反复在这三个角色中来回切换就加剧了人们认识上的乱局。 
另外,我们总是习惯性的把新闻专题类节目的播音员也称为主持人,理由是他们采取了不同于播音员的、更具有贴近性的语态。而事实上,他们大多采用已经准备好的稿件(无论是自己写的或出自别人之手),在节目的头尾等部分出镜若干次。他们的功能主要是串联,是事件的转述者,这同播音员的功能如出一辙。至于其所采用的语态,这是节目内容对形式要求的必然选择,播音员也可以在恰当的播报环节中采用亲切的语态,所以语态只是播报技巧,决不是区分播音员还是主持人的功能标准。 
有时,我们也囫囵吞枣地把“出镜新闻记者”称为“外景主持人”。 
所谓“出镜新闻记者”,必须在与新闻事件相关的诸个现场亲历追踪、采访、调查、总结、发表观感,通过荧屏向受众展现获得的可视可听内容。他们不是主持人,只是记者。主持人讲的是当家和调配,记者讲的是寻访和采集,两者全然不是一件工作。 
对于国内大多数被称为“主播”的电视从业者来说,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主力播音员,并且执行采访的机会很少,更不参与新闻的编辑,在新闻直播中的话语权极小,他们无权掌管和改变一切,只能声情并茂地为真正的幕后言论权威做着影音读解。当然我国内地真正的主播时代还未到来,播音员、主持人向主播的演变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只能加倍努力和静心期待。
随着资讯、评论、访谈、专题以及现场直播等当代新闻节目形态向纵深发展,加剧了从资讯传播向观点传播的趋势,单一功能的播音员、主持人已经很难适应现代传媒多视角、全方位、大立体的传播方式。不过,让播音员、主持人全部向标准的主播转化既没有可能性也没有必要性,倒是让他们的部分功能发生融合具有现实性。 
播音员、主持人、主播这三种出镜群体原本各有各的任务,虽然他们的功能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但也绝不能把这三种出镜者类型混为一谈。因为他们各有各的良莠评判标准,如果无视这些差异,我们会错误地套用此群体指标去评判和强行矫正彼群体的实践,使它们变成四不象,反而削弱了他们各自的优势 ,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 
个人认为前面学术上的区分是对的。 
但我认为中国并不存在真正的主播。在我国,主持人们不能做到"主编"的地位,也不能用自己的声音来决定媒体的立场,而是在媒体管制下,基本服从所在媒体态度之上的,巧妙的在夹缝中选题并评论。这是由媒介大环境决定的。白岩松、柴静等记者、编导、主持人兼任一身的优秀主持人也在做着努力,我们也看到了改变,但中国什么时候能出现真正意义上自主的“主播”,恐怕还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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